2008年8月8日 星期五

限定繼承

一隻牛 撥兩領皮 為什麼我會這麼說

每個人如果有所得 薪資扣繳 演出費 稿費收入

任何可能的收入 都跑不掉要繳稅 就是所得稅

然後人死了 還要申報遺產稅 不動產 銀行存摺 股票...

如果這房子還有貸款 是不是負債

申報不動產為遺產 根本不實在 繼承與拋棄 限定繼承

如何區分 以既有的財產 償還所有債務

實在以遺產申報 現金部分 扣除行政上尚未來得及報帳

通通變成所得 怎麼說 帳目上數字多 實際上東扣西扣

完帳後 我實際領到不算多 如果將來面對償帳 追討現金

我是不是愛走路 花掉 用掉 我拿什麼來還呢

真是傷腦筋喔 可憐我這個孤單老人 窮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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